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及相关法规要求,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“面向制造物联网的感知中间件、智能决策控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”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调试工作。经企业自查、监测及专家评审,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,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,生态环境影响可控,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。
现决定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,并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(共7天)。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、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或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反映。
特此公示。
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
2025年7月15日